隨著對酒類產品質量和消費者權益的關注增加,歐盟對酒類產品的標簽和標識規(guī)定進行了多項修訂。這些修訂旨在提供更準確、一致和明確的信息,確保消費者能夠做出知情選擇。以下是歐盟對出口酒類產品的法規(guī)要求標準的概述:
1、烈性酒精飲料標簽法規(guī)修訂((EU) 2019/787號法規(guī)): 該修訂規(guī)定了混合烈性酒精飲料標簽的要求,包括不同類別地理標志烈酒混合、非地理標志產品與地理標志產品混合等情形。要求標簽上出現地理標志產品的圖標和相應產品的地理標志名稱,使用與終產品名稱相同的字體和顏色,字號不大于終產品名稱的二分之一,并且按照每種烈酒含量降序標注各成分百分比。
2、烈酒標簽要求修訂((EU) 2021/1096號法規(guī)): 此次修訂主要針對烈酒以外的食品,對烈酒標簽進行了要求。禁止使用一些特定術語,如"喜歡"、"類型"、"風格"、"制造"、"味道"或與其他類似術語一起使用。對于不同地理標志的烈酒混合調制,要求所有酒精成分的清單使用相同字體和顏色的統一字符,并且字體大小不大于法定名稱所用字體大小的一半。
3、烈性酒精飲料標簽法規(guī)修訂((EU) 2021/1335號法規(guī)): 該修訂主要適用于混合了其他食品成分的烈性酒精飲料產品。要求在標簽中使用描述終產品中烈酒成分來源或名稱等信息的復合術語(Compound terms),并且復合術語與終產品名稱使用同樣的顏色、字號、字體,保持連貫,字體不大于終產品名稱,并與終產品名稱處于同一展示版面。
4、酒精飲料標簽規(guī)則修訂((EU)1169/2011號法規(guī)): 該修訂擬規(guī)定混合烈性酒精飲料標簽上允許出現所含有的地理標志產品的圖標和相應產品的地理標志名稱,要求與混合后的終產品名稱使用同一字體和顏色,字號不大于終產品名稱的二分之一,并處于同一展示版面。同時,要根據每種烈酒含量降序標注各成分百分比。
這些法規(guī)要求的修訂旨在提供更明確和一致的標簽和標識規(guī)定,以確保消費者能夠了解產品的成分和質量。對于企業(yè)出口歐盟的酒類產品,必須遵守這些規(guī)定,并確保標簽符合要求,提供準確、清晰和合規(guī)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