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上海一家做展會器材租賃的小公司,下個月要從德國運一批LED顯示屏、舞臺燈光去進博會參展,這些設備只用15天就得拉回去?,F(xiàn)在愁死了:臨時進口報關到底要準備啥?同行去年沒弄好被海關扣了,滯港費花了3萬多,還有關稅保證金是不是按貨物價值全額交?我們剛起步資金緊,有沒有辦法少交點?復出口時是不是還要再跑一次海關?會不會和進口手續(xù)重復?麻煩給個詳細流程,別讓我們踩坑啊!
臨時進口貨物報關需聚焦全鏈路合規(guī),先從前置單證審核切入:必備材料包括ATA單證冊(優(yōu)先選擇,可免保證金)、貨物清單(標注“臨時進口”及復出口時間)、展會邀請函(展會類貨物需提供)、合同(明確臨時使用目的),若為精密設備還需補充技術參數(shù)說明。
核心節(jié)點銜接關鍵:申報時需在報關單“貿易方式”欄填“暫時進出境貨物”(代碼2600),海關審核后若未用ATA單證冊,會出具《保證金繳納通知書》(保證金=完稅價格×關稅稅率×使用月份/12);貨物放行后需在6個月內復出口(可申請延期2次,每次不超6個月),復出口時需提交原報關單、提單、核銷申請表。
異常預案:若未按時復出口,需提前30天向海關申請延期,避免逾期產生滯納金(日萬分之五);若貨物損壞無法復出口,需按一般進口補稅并提供第三方鑒定報告。
最終合規(guī)落地:復出口后1個月內辦理核銷,海關確認貨物出境后,保證金原路退回(ATA單證冊自動核銷),全程需確保單證一致,避免因信息不符導致通關延誤。
臨時進口貨物報關的核心是貿易方式申報準確,需注意“暫時進出境貨物”(2600)與“臨時進出口貨物”(舊代碼)的區(qū)別,申報備注欄必須注明復出口時間。若使用ATA單證冊,需確保單證冊在有效期內且與貨物HS編碼、數(shù)量一致;海關審價時會參考貨物實際價值,但因臨時使用,保證金按“使用月份分攤”計算,而非全額完稅價格。未按時復出口需在到期前30天申請延期,逾期未核銷會被按一般進口補稅并處罰款(貨值5%-30%)。
臨時進口貨物物流需把控貨權與時間:選直航船縮短運輸周期,避免中轉延誤;提單需注明“臨時進口”,到貨后7天免堆期內提柜,超期滯箱費按天遞增(一般USD50/天),可提前與船公司協(xié)商延長免堆期(需付少量費用)。復出口需提前10天訂艙,避免爆艙;境內存儲需選海關監(jiān)管倉庫,避免因存儲地點不符導致查驗。
臨時進口稅務處理:ATA單證冊可免征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保證金;未用ATA則需繳納關稅保證金(完稅價格×關稅稅率)和增值稅保證金((完稅價格+關稅)×增值稅稅率),復出口后全額退還。若貨物因不可抗力無法復出口,需按一般進口補稅,進口增值稅可抵扣(需提供海關繳款書);境外維修服務費需按10%繳納預提所得稅(若維修方為非居民企業(yè))。
臨時進口收付匯:因貨物復出口無需貨款收付,若涉及境外設備租賃費,需通過服務貿易項下收付匯,提供服務合同、發(fā)票、租賃期證明;保證金支付需用對公賬戶,避免個人賬戶,確保資金流與業(yè)務流一致;外匯匯率波動可提前鎖定,避免成本增加。
臨時進口合同需明確:貨物為臨時進口,復出口時間、損壞賠償責任;保函替代保證金需銀行出具不可撤銷保函(有效期覆蓋復出口);知識產權需海關備案,避免侵權扣押;不可抗力條款需明確免責(如展會取消導致無法復出口)。
現(xiàn)場查驗需準備:ATA單證冊、貨物清單、展會邀請函;查驗時配合開箱,確保貨物與單證一致,精密設備需提前告知海關防護要求;危險品需提供MSDS、UN包裝證明;查驗記錄需核對無誤再簽字,有異議及時提出。
臨時進口包裝:精密器材用真空+泡沫緩沖,避免運輸損壞;危險品用UN認證包裝,粘貼標識;展會器材包裝標注“臨時進口”“復出口”;包裝尺寸符合集裝箱裝載,避免裝卸延誤;易碎品需貼警示標識。